朔州市应县秦庄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朔州市碧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朔州市碧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细则》编写组
批准: 张耀芬
编写: 吕星辰 李日平
朔州市碧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朔州市应县秦庄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朔州市碧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
朔州市应县秦庄等村土地开发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 本细则中指的三方为
甲方 (业主 ):应县国土整理中心
乙方 (施工方 ):
丙方:朔州市碧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 本细则指的本工程是朔州市应县秦庄等村土地开发项目工程。
l.3 甲方委托丙方对本工程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本细则是对监理合同中监
理内容的具体化。经甲、 丙方同意作为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体指导丙方实施
各项监理工作。
1.4 监理依据是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