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图纸,作好记录,
由监理工程师汇总后分发给相关单位, 并在开工前会同业主、 施工单
位、设计单位召开施工图纸会审会议。
2)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
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 (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
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开工申请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凡单位工程开工及停工、 复
工,均应遵照开工报告审批流程。
3、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检验与复验制度
1)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订货前,承包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
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签订
进货合同。
2)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
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有疑问或极其重要的材料、构配件,
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