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影像资料管理作业指导书
为贯彻落实沪建建管( 2002)第 064号文《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
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 ,体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中"强化验收 "的原则,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
实物质量的一致性, 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增强监
理影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 公司制定了《建筑工程监理影像资
料管理作业指导书》 。现就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 数量要求、
影像资料的拍摄质量和整理要求等加以介绍。
1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1.1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
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
正常质量状况。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在附录中详细列出了各分部、 分项中应该留置工程照
片的具体部位和内容, 供监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