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奖惩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落实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
规范现场项目监理部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负责本办法的考核工作。由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任副组长,工程部成员及各
项目部轮流抽调三名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定
期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不定期考核由总工办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实
施,年度综合评分为全年考核的平均分。
3、本办法考核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
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上级主
管部门的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制定的《项目部管理规定》、《项目
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 《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等公司规章
制度。
4、公司从单位工程监理费收入中提取 10%或目标责任制费用中扣
留 20%。其中: 50%作为项目监理部的考核金, 50%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