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工艺及质量要求。
(1)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
(2)初压应采用钢轮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和路拱,必要时应予以修整。复后采用重型轮胎压路
机,也可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终压可选用双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
(3)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摊移,发裂,压路机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碾压时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
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产生摊移。
(4)碾压作业时混合料的温度:初压温度不应低于 1100C;碾压终了温度钢轮压路机不得低于 700C,轮胎压路机不得低于 800C,振
动压路机不得低于 650C。
(5)碾压时,压路机不得中途停留,转向或制动。当压路机来回交错碾压时,前后两次停留地点应相距 10m以上;并应驶出压实
起始线 3m以外。
(6)在压路机压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