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求
一、结构框架设计
(一)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原则上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
范》(SL288-2003)中附录 A的要求,根据合同文件、设计
文件、项目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结合工程的特点
及实际情况,对项目监理的计划、组织、程序、方法等做全
面表述,突出监理工作的预控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实施专项或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操作
性文件,应对监理实施细则的目录进行系统设计,使其专业
组成、结构等相互衔接与配套,从而构成系统、完整的监理
实施细则体系。 原则上可按:《专业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
《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安
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监理实施
细则》、《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
理监理实施细则》 (如果有)等部分单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