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绥铁路工程监理一标项目监理部
激励约束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牡绥铁路工程各项建设管理目标的实现,
强化对工程施工、监理职责履行的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目标的
落实,根据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激励约束考核管理
办法》﹙哈牡客专安质〔 2011 〕49 号﹚、和黑铁监 ﹝2011﹞
13 号《黑龙江中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人员考核办
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牡绥铁路工程监理一标的各监理分
站、实验室。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考核工作实行监理部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
负责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监理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监理部总监理工程
师任组长、副总监和监理分站长为组员的考核组。负责对项目
部全体监理人员实施考核。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2)组织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