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 ;与施工
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
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
法权益。
二、监理人员应遵照“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监帮结合、热情服
务”的工作方法。坚持监理程序的规范性,加强监理的针对性,确保
监理的深度和力度。坚持质量予控过程监督指导与抽检相结合。贯彻
执行“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
三、监理人员坚守现场,跟班巡查和重点旁站相交替的方法,重
点与一般相结合的方式。办事注意工作方法,工作积极主动,不准推
诿拖拉,及时反馈信息和请示汇报。
四、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
水平,在监理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忠诚服务,恪守
职责,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职业道德。
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菏泽防洪工程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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