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雨季巡视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度过雨季, 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特制定矿井雨季
巡视检查制度。
一、巡视检查办法及巡查范围
1. 检查范围
在雨季来临之前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地测科、安全科 、机
电科共同参加, 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 地面塌陷
坑、采动裂隙, 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
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
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2.检查办法
(1)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维修队、机
电队共同参加,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2)检查范围:矿区范围内塌陷区、矿井排水设备、排水沟、水
仓 。
(3)防治水办公室建立专门记录台帐,每次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对问题有落实,有复查。
(4)检查人员不按时参加检查,每次罚款 50元。
(5)检查人员检查不认真或记录不准确,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