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委会 )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各科室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
措施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二)研究解决企业生产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或限期整
改。
(三)负责并落实企业对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新工人入矿前的三级教育(厂矿、车间、班
组)。
(四)制止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对违章人员提出
处理意见。
(五)参加企业各种生产会议,对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等各项活动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
和要求。
(六)组织协调企业有关科室制定、修订、审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
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八)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企业防尘、防毒等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