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科技发展中心工程
QSC/KFJL-JD-02-2008
监理安全交底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008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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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科技发展中心工程
安全生产监理交底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 ,以及国家和地方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监理单位对其所监理的建设
工程的安全生产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同时具有监理权。
由于本工程具有施工面积大, 施工地形复杂, 高温地域施工, 降雨或雷雨频
繁等特点,同时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因素极其复杂。 因此,项目监理组针对本工
程的特点,做以下交底:
一、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根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总体部署, 采取定期 /不定期检查、
过程预控、安全教育和安全处罚结合、及监理工程师报告等手段,进行现场
安全监督。做到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
二、项目监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