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系统技术协议
压缩空气系统
技
术
协
议
需方:
供方:
1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 XX工程所需的压缩空气系统,它提出了该设备
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
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
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供方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 需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如需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 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供需双
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本规范书。
1.5 本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 按较严格
的标准执行。
1.6 本规范书经供、需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与定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