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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输天然气(补充)供用协议
供气方:盐城某公司(甲方)
用气方:某公司(乙方)
为了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
用气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输燃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
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供、 用气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用户建设费、工程费、付款方式及时间
1. 工福用户:根据乙方每日用气 12000m3 ,按 383.3 元/m3向甲方缴纳建设费
计 460万元(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 。
2.付款方式和时间:
付款方式:以盐城市政府批复的免收盐城某公司 45 公里城市道路挖掘费,
折合人民币 460 万元(肆佰陆拾万元整),抵冲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全部用户建
设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建设费。
3.供气限制条件:以盐城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