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伴热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统一中国海洋总公司惠州炼油项目管道伴热设计,特编制本规定。
1.2 范围
1.2.1 本规定规定了石油化工工艺管道蒸汽外伴热管设计及安装要求。
1.2.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海洋总公司惠州炼油项目中工艺管道蒸汽外伴热管、夹套管、电伴
热的设计。设备和仪表的伴管设计、其他伴热介质的伴管设计也可参照执行。
1.3 规范性文件
本规定适用于工艺装置配管专业的设计,包括装置(单元)布置、管道布置、管道材料和
管道应力等方面内容,不适用于给排水专业埋地管道的设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海洋总公司惠
州炼油项目中各阶段的配管设计。
10000-SP-STPE-0101 工艺系统一般规定
GB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040-2002 石油化工管道伴管和夹套管设计规范
SH/T3041-2002 石油化工管道柔性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