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
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
径小的杂料, 层高在 4m 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 8cm,5m 以内不小于 10cm,5m 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 50cm 高设第一道水平撑, 以后每增加 2m 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 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 木楔不宜垫得过
高,(最好是 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