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掘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 采用敞开式盾构掘进,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降水等控制措施。
(2) 设备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使用前应由电工检查,确认合格。
(3) 穿越铁路、轨道交通、房屋等建(构)筑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经管理单位同
意方可施工。
(4) 盾构掘进施工宜使用盾构机,施工前应根据工程与水文地质情况、设备供应情况,
选择适宜的盾构机械类型。
(5) 盾构施工中,渗漏、遗洒的液压油和各种浆液等应及时处理,保持作业环境清洁,
且不得堵塞排污管道和污染地下水。
(6) 盾构进出竖井前应对隧道洞口的土体进行加固,并完成封门施工;土体加固范围应
根据地质条件和隧道埋深确定,且长度不得小于盾构长度,宽度不得小于盾构两侧外各 2m。
(7) 盾构及其部件在吊运中应加强保护,不得损坏和变形;盾构设备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