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红十字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工作, 促进我院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我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
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由我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
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我院下属各科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科长参加的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