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简称 “继电保护装
置”) 检验工作是保证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的技术手段和有效
措施。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检验工作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检
验管理水平,从而确保继电保护装置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完成率应达到 100%。
第三条 防止由于继电保护检验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的继
电保护不正确动作事故。
第四条 继电保护原则上随同一次设备停电进行检验,
不再另行单独安排停电时间。
第五条 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第
一次全部检验。在检修安排时给予考虑。
第六条 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检验工作应同时进行。
当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分属不同单位时,在
安排检验工作时,两单位应加强沟通,确保线路两侧同时进
行继电保护检验工作。
第二章 细 则
第一条 第七条 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安排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