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根据你中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建科中心 [2015]16 号)以及住房
城乡建设部对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充分了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规定
和申报程序的基础上, 我单位 (项目名称) 决定申请绿
色建筑评价标识。我单位承诺履行如下事项:
1. 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如有虚假,取消本项目参评资格。
2. 如本项目存有疑义无法解决或无法按你单位规定提交资料,我们同意
□ 降低星级 □ 终止评价标识活动。
3. 如申报成功获得标识,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标识,并接受你单位
的监督。
4.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内容保持一致,
评审结束后,电子材料由你
5. 单位存档,纸质申报资料由本单位自行取回存档。
6. 对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有其他项目资料存档要求的,我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