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表 C2-1 编 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中建一局二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第 1 页 共 4 页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地下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防水涂
料冷作业涂膜防水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要求
2.1.1 聚氨酯防水涂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厂家产品的认证文件,并复验
以下技术性能。
聚氨酯防水涂料,以甲组份及乙组份桶装出厂;甲组份:异氰酸基含量以
3.5±0.2%为宜。
乙组份:羟基含量以 0.7±0.1%为宜。
两组份材料应分别保管,存放在室内通风干燥处,贮期甲组份为 6个月,乙组
份为 12个月,使用时甲组份和乙组份料按 1∶1的比例配合,形成聚氨酯防水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