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多元化的国企产权如何界定
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定义应当是指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属于
国家所有,并为国家通过资本纽带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产权界定成当务之急
我国的 "国有企业 "是一个使用频率颇高的词语, 然而,时至目前为
止,我国法律或法规尚未对 "国有企业 "这一概念进行过明确的规定。
随着市场的发育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
成为一种趋势。一方面, 国有企业利用其资产设施等与外商和港澳台企
业发展合资、合作企业,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和改造;另一方面,国有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优化组合, 国家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彼此
联合、互相渗透,使 "混合产权 "的出现成为一种必然。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监控机制, 以及在股权多元化企业
中,如何合理界定国有产权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口径成为现阶段加强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与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