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筑脚手架
1)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砌筑高度以 m 2 计算,突出墙外宽度在 24c
m 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超过 24cm 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
并
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 突出屋面的楼梯间、 水箱间的外墙脚手架工程量并入建筑物主体外
墙脚手架工程量计算,但其高度不作为计算脚手架的高度。
对于外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 15m 以下的
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砌筑高度在 15m 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 15m ,但符合本地区定额规
定,
需计算双排脚手架的,也应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
墙高度的 1/2 处)的砌筑高度在 3.6m 以下的,按 3.6m 以内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
3.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