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搭设与拆除
7.1 施工准备
7.1.1脚手架搭设前, 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
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
7.1.2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本规范第3章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
的门架、配件。
7.1.3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7.2基础
7.2.1地基基础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8.2条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7.2.2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7.3搭设
7.3.1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要求;
2.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3.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 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 不得相对进行。 搭完一步架后,
应按本规范第7.4.5条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