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电气系统
1、负荷等级:本项目高层住宅及其配套商业,归属二类高层建筑,其用电负荷等级
为二级。其中配套商业消防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对于一级电气负荷应由当地供电公司
提供二路 10kV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故障后,另一路电源仍能保证正常供电。两路电源
同时工作,互为备用,每路均能承担 100%负荷。详细用电负荷分级详见下表:
表 1-4-1 电力负荷等级汇总表
负荷名称 负荷等级 备注
配套商业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
排烟风机、正压补风机、消防电梯、
应急照明、走道照明、安防系统用
电
一级负荷
双路供电末端切换
(当一路电源故障
时,另一路电源仍
能正常供电)
配套商业、空调电力用电、地下
车库潜水泵、地下车库排污泵、采
暖换热泵、生活水泵、弱电设备用
电、客梯
二级负荷 双路供电末端切换
住宅与小学的普通照明、空调、排
风机、
新风机
三级负荷 单回路供电
2、电源:10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