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潍坊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供货方(乙方): 青州市华泰水泥制品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荷兰砖
人民币总价:¥ (大写)
以上数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二、生产工期及质量要求 :生产工期经双方协商。供货方给采购方发
货时保证提供材料的数量和质量。 供货方按照采购方订单生产执行国
家标准 GB18242-2008,并达到国家要求质保期。如发现实际的数量、
质量与上表及提供的样品不符, 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供货方需三倍
赔偿采购方。
三、供货方出厂产品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开具 17%增值税专
用发票。
采购方开票信息:户名:潍坊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税号: 913707001654218907
账号: 9070107100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