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防培训内容
一月份培训内容:新消防法有关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
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
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 因施
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
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
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
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必须执行消防安
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
坐公共交通工具。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 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
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
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