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1
工程计量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A 4.1 —
致: (监理单位)
兹申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的
合格工程量,请予核查。
类别: □ 1、合同内工程量
□ 2、变更工程量
附件:
1、计算书和说明共 页。
2、变更通知单 (B25- )。
3、设计变更等其他变更依据。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签
收人姓名及时间
承包单位签收
人姓名及时间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章 ):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在自收到本报审表之日起 7日内予以计量。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填写说明:
A4.1 工程计量报审表:
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的用表。 项目监理机
构仅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予以计量,不合格工程量不予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