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105:2000给水铝塑复合管技术规程
1 总则
1.O.1为在建筑给水工程中应用铝塑复合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
合理、安全卫生、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O.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冷、热
水供应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大于 O.6
MPa,工作温度不大于 75℃。
建筑热水采暖、空调冷冻水及工业用水,亦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铝塑复合管在建筑物内不得用于消防供水系统或生活与消防合
用的供水系统。
1.O.3 铝塑复合管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要求。
铝塑复合管管道与管件的连接,宜采用卡套式连接。
1.O.4铝塑复合管给水系统的设计、 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采暖与
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2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