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59-2004
【发布单位】卫生部
【标 准 号】GBZ159-2004
【发布日期】 2004-12-01
【实施日期】 2004-12-01
【标 题】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 —2002 )和《工作场
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 —2002)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 WS 1 -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
(WS/T 16 -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
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 A、B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