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保管时间 永久保管
文件编号 XXX-安环 -37 主管部门 安全环境课 编制人 顾伟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章 废水排放管理
第四章 废气排放管理
第五章 固废处置管理
第六章 检修期间“三废 ”处置审批管理
第七章 排污口管理
第八章 附则
发布或修订记录
发布或修订日
期
发布或修订理由 编制人 审
核
人
批准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规范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6171-2012)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污单位。
第三条 “工业三废”(以下简称“三废”)是指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废水、废气、
固体废弃物。
生产废水是指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