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
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
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
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
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宜设
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 安全监理站(科),
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 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
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