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差管理制度
为适应集团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强出差费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申报程序: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结清预
付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总部财务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回扣,待报销时再进行
核对。
二、出差的审决权限:
a) 国内出差二日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核准, 三至五日内由分公司总经理核准, 五
日以上者由集团董事长核准。 各分公司、 总部各部门正副经理以上人员公务
出差,不论日期长短一律由集团总经理核准。
b) 国外出差一律由集团董事长核准,公务差费标准由集团总经理决定。
出差人填报申请单
分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经理级以下人员出差 分公司、总部各部门
正副经理级以上人
员出差
部门经理
二日以内 二日以上
分公司经理
三到五日以内 五日以上
集团董事长核准
行政部备案
三、出差费用规定
出差旅费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