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产品符合图纸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北辰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的输电线路铁塔和输变电钢
管结构产品的最终检验或出厂交付检验。
3. 职责范围
质量部负责,技术部、经营部协助。
4. 检验范围
4.1 零部件检查比例
当加工过程稳定,且按批次生产时,检查方法按照《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
中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II 等判别水平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批次进行判定
是否合格。抽样在批执行过程中进行。各构件的质量水平及抽样数量:
(1)铁塔主材、钢管塔身、腹材、连接板、接头件按一般检验 II 水平进行抽
样,合格质量水平为 4.0. 抽样数量如表 1所示:
表 1 零部件抽样数量及合格判定
批量 样本数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