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汕建交委书 [2008] 号
第 1 页 共 4 页
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委托书 (正本)
委托人: 签订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1楼1102室
受托人: 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签订时间: 2008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人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
例》及《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委
托人可以自愿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人招标的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还事务。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 2008年 月 日上午 11:00。
第二条 受托人将按照《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规
定》的规定代委托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还事务。
受托人开户单位: 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广东省汕头市建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帐 号: 44001653101050611436
银行地址: 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