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12】45 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 [2013]) 27 号)和武乡县人民政府《武乡县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武政发【 2013】21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最低生活
保障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 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
围;
(二) 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三)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