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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区低压系统建设与改造技术规范 (稿)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福建省配变台区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的网络设
计、供电模式、设备选型及施工工艺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单位及控股
县公司管辖的台区低压架系统。 各供电单位应根据本规范, 开展配变
台区低压系统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 本规范未尽部分, 见相关引用
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本导则中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本导
则发布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如被引用的标准修订后,应重新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0-2005 )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01 —199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
《低压配电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