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伤 管 理 制 度
目的:由于员工受伤事故经常发生,除部分是意外原因外,其中有
些原因是由于员工人为因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疏忽大意、违反操作
规程等)造成受伤事故,受伤事故的发生不但影响了工作,还造成了公
司和个人财物损失。 为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 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伤范围规定:
1、原则上,下述情况之一发生受伤事故,可列为工伤:
①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
②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
③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④上班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规章发生的意外受伤。
⑤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非工伤范围规定:
参照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
致残或死亡,不能算工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
①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