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效能建设, 狠抓各项制度的
贯彻落实, 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 以事实为依
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
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 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
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 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 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