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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公路养护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机械设备、仪器、工具从事公路养护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
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噪声、有毒、有害、粉尘、危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学习、计算能力;有空间感、形体知觉和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180 标
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高级
技师不少于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