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注:竣工验收委员会按照项目执行报告和有关资料对 1至 7项进行综
合评判,最终实得分以竣工验收委员会得分的平均值计。
序号 项目 评 定 方 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建设
程序
应依法办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批复情形,每缺一项扣 2分 10
二
执行
法规
未按规定中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个方面
有咨询题扣 2分,未按规定申请质量监督扣 2分,未落实
质量与安全责任扣 2分,未按批准规模、标准组件建设扣
2分,其他方面为执行有关法规的,每一项扣 2分。
10
三
履行
合同
拖欠应支付款时,按合同约定每次欠一个单位一期计
量工程款扣 1分,其他方面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10
四
工程
进度
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 2分,随意提早工期每三
个月扣 2分 10
五
投资
操纵
每超概算(或批准的调整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