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用表签字意见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表格填写要求
1、监理用表的填写(包括审查意见)必须手写,字迹工整,用词准确、
规范,语言简明扼要,表达完整,资料不得涂改。
2、除计算机打印部分外,其他部分的填写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碳素墨水填
写;
3、表格中人员签字处由本人签名, 不得由他人代签, 不得打印;
4、样表采用指挥部统一制订下发的, 指挥部负责对表格进行修订和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填写情况对表格高宽适当调整,但不得擅自修改
表格内容。
(二)、表格填写的有关说明
监理用表包括施工与监理通用表共 41 张;编号由监表 01-22。
1.表头的“承包人”、“监理人”分别填写法人单位全称, 合同号填
土建汉语拼音开头字母大写 +合同段号;“编号”为表格的编排顺序号。
2、总监办、驻地办签字应分别由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名。
表中注明具体签字的监理岗位名称时,则由相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