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监
理工作,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对其所分管的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
理、检查和协调;对其所分管监理工作负责;
2、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行使总监理工程师部分职责;
项目协调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1. 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授权,对总监办所有事项负全面
协调责任。
2. 积极主动与总监理工程师配合,负责与业主、顾问
公司就项目的重大事宜展开协调工作;解决总监办在施工监
理过程中所必需的协调事宜。
3. 配合业主进行用地征迁、民事协调等工作。
4.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重要的工地例会,解答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提出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调问题;
5. 按照总监办进度、 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和建议方案,
提出具体的协调控制工作的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顾问公司报告项目工程建设
中遇到的尚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总监办工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