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机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操作人员必须按规
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动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4.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机
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
5.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
离开岗位。
6.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
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酒后或服用镇静药物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8. 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
(1)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