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 动火级别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
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单位 监火人
动火执行人 特殊工种类别及编号
作业内容
现场准备
现场消防栓、灭火器及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可正常操作。是□ 否□
已通知临近及受影响区域。是□ 否□
在要求范围内设置标志(及 /或)屏障。是□ 否□
工作人员已熟悉邻近的消防报警点及应急电话。是□ 否□
热工作设备是否完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