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 关系到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首都经
济社会发展与稳定大局,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 保民生、
保稳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 依法切实做好城市房
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
二、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统筹做好房屋拆迁各项工作 ;
要加快组织建设或收购定向拆迁安置房,多渠道做好拆迁安置房源保障工作 ;要指导和监督
建设单位合理编制拆迁实施计划和安置补偿方案、 落实安置房源和补偿资金、 依法实施房屋
拆迁 ;要依法履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稳定等责任,加大拆迁执法力度,保障
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本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