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bjshjs.gov.cn 发 表 日 期 : 2009-10-30
18:57:47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发展基层民
主,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
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本办法所称的社区,是指经过社区体制
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
委会”)辖区。
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所在区(县)
政府决定。
第三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
发展好居民群众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
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
区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民主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