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 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
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
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
《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
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
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 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
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
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
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