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奖罚办法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临吉高速公路路基第六合同段项目部
反违章指挥 反违章操作和反违反劳动纪律考核奖罚实施办法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
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
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 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