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监理控制要点
3.1、准备工作
1、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预制构件吊装方案,吊装运输使用的吊架、吊索、卡具、
起重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自制、改制、修复和新购置的
吊架、吊索、卡具、撑杆、起重设备,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验算或实验检验,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吊装进度计划,对进场构配件按编号进行复检, 应检验构配件出厂合格证、
外观尺寸、观感质量、预埋件数量、标号位置和构件的堆放顺序等。
3、首层标准层预制构件吊装前, 督促施工方对现浇结构的预埋连接部位进行全数
检验,并形成检验报告,复验施工方的检验结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吊装作业前,施工方应召开由技术负责人主持的技术交底会,针对吊装作业
中应重点注意的部位和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特别重要的部位,监理工
程师应列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