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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灯具标准及特殊要求简介
1、CE 产品
从 1995年起输入欧盟产品实行 CE 制,即生产商必须保证所生产产品完全符合欧盟相关指
令且制作 CE 文件后就可贴 CE 唛出口欧盟,不再需要任何认证。欧盟政府通过抽查方式控制产
品质量,如检测出产品不符合相关指令, 即制造商将面临处以大额罚金及禁止产品进入欧盟的处
罚。
①〃适用于灯具产品的欧盟指令主要有(注:有些产品除下列指令外,还需符合其它指令)
A〃低电压指令 -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 工作电压为 50~1000V的灯具必须符合
EN60598安全标准。
B、电磁兼容指令 -EMC Directive 89/336/EEC: 灯具必须符合 EN55015电磁兼容标准及其它如
电流谐波、电压足失落等标准。
C〃包装指令 -Directive 94/62/EEC on packaging a